南京大学厨余垃圾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CF2021010167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83688959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厨余垃圾清运服务,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预算:72万元

主要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在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018年7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响应,否则取消其投标响应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在首次公告期间,已报名成功的,无需再次报名

1、未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请先按照“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页-新闻通知-南京大学征集招标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http://zb.nju.edu.cn/notice/31114.chtml)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入库成功后方可报名。

2、已入库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927日17:00前将申请表(见下表)以邮件正文形式发至:bid@nju.edu.cn;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CF2021010167]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如申请加入南京大学供应商库时递交的资质文件已不在有效期,应在附件添加有效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或因资质文件不在有效期未能通过资格预审,本招标采购机构概不负责。

 

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供货品牌


自有品牌( )

代理品牌(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 


供应商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项目联系人  


联系手机号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注: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供应商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潜在供应商如有技术疑问,请直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报名邮箱,本招标采购机构不再接受电话咨询;关于“邮件是否查收”等非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16:00-16:30来电咨询,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2、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页。

3、本招标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

4、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响应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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