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我们研究制定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19年3月29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下一篇: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技和教育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8〕96号)